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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案】消防安全预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6.13

(2017年8月修订)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校内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副组长、组员紧密配合, 校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车辆、人员疏散及时。

组  长:肖院长(全面负责)

副组长:苟平德(负责情况上报及协助院长工作);

成员:处(室)负责人、各分院院长、军体教官及各班班主任(辅导员)

2、职责

组长职责:

(1)落实值班制度,尽快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制定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四川省教育厅报告情况;如果情况紧急,可边行动边报告;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人员职责(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军体总教官、后勤处处长及各班班主任[辅导员]):

(1)控制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自救工作,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3.后勤保障人员职责(后勤处):

(1)做好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医疗救护的后勤工作。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信息资料人员职责(综合办公室):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5.通信联络人员职责(综合办公室):

(1)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局办公室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二、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利用灭火器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在向学校、教育厅领导报告同时,指派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有重伤员迅速拨打120进行抢救),在消防队到来之前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省教育厅汇报。

三、相关要求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险和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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