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党团建设网
当前位置: 党团建设网 > 组织建设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1
为了适应我院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学院时,都要将其编进党的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三、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凝聚党心、增强战斗堡垒作用的目的。
支部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五、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关心和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有关问题,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和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
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应给予批评教育。
六、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七、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是否满意。(2)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群众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3)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等。
八、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并予以表彰;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做出组织处理。
九、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学院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十、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学院和学校组织部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十一、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2.0000;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150%;" >3、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明确界定,不随意夸大无限上纲,不遮瞒掩饰不了了之。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党团建设
学院官方微信
学院官方微博

学院联系电话:400-867-9992    传真:028-61569222     地址:四川省成都国际职教城(西区)学府大道996号

Copyright ? 2023中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