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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生保险报销小知识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2

一卡在手,保险我有!

同学们,看过来,你需要的保险小知识,都在这里,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学习吧!


一、医保卡介绍

1.医保卡: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

   

2.医保卡用途: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最终结帐的时候,个人再支付需自付的部分(门诊只在首诊医疗机构报销)。




二、医保报销流程

1.有医保卡:学生有医保卡的情况,选择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则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2.无医保卡:请学生本人自行带上身份证到三星镇政府大厅或是金堂县医保局补办一张医保卡,然后参照上条(有医保卡)执行。

3.就医后报销:?成都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符合保险相关规定可以报销的情况下,于3个月以内带上医保卡及相关就医材料等到就医的医院进行报销;?成都市以外就医,在符合保险相关规定可以报销的情况下,请参照“下述第四大点”异地住院报销执行。




三、成都市内门诊和住院报销

1.门诊: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三星镇卫生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只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大学生所在高校和指定的首诊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具体管理规定。

否则,因其它情况在非首诊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简言之:在符合报销范围和报销条件下,门诊只在首诊医院报销,报销费用根据成都市医保相关规定计算。

2.住院:大学生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负担的部分。






四、异地住院报销

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事项、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结算时还需提供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就医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原户籍复印件等资料。




五、成都市保险相关政策条例



注:上述政策条例解释权归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有。


请同学们一定要熟知保险的相关流程。

向上翻,再看一遍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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